索 引 号: | 00055023X/2024-00005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4-01-29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三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发放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公示 |
三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发放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公示 | ||||
发布机构: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4-01-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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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发放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 公 示 为响应国家加强扶植养殖业生产,促进畜牧业产业发展的目标要求,缓解养殖场户资金压力,我局计划为畜禽养殖场(户)拨付2023年9-12月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和2023年1-12月养殖环节其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 根据省、市业务部门文件及三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全覆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通知(三政办〔2023〕7号)精神和三河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三河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分类补助方案》(三农字〔2023〕第139号),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标准为:55(含)cm以下补助45元/头,55到100(含)cm补助90元/头,100cm以上补助160元/头;其他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补助标准为:按照畜牧统计方法,以每头猪70公斤标准计算,统一折成猪单位,每一猪单位补助80元。资金分配比例为: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一用于本市市级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部门财政预算经费的补充。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用于养殖场户饲养畜禽发生病死时收集、暂存、装卸、运输等方面的补助。 为确保公开运行,此次拨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自2024年1月29日至2月5日)。公示期内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或电话反馈,以便进一步核实。不使用真实姓名的,不予受理。 举报投诉部门及联系电话: 三河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于明辉 联系电话:0316-3156060 三河市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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